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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6-2027 学年第一学期学分认定与转换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康职院教字〔2019〕22号)规定,现启动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学分认定与转换条件的在校生。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0月19日前,符合学分认定与转换条件的学生,可填写《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报送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二)合规性审查。10月21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的初审工作,对申请表填写不规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反馈学生予以更正或撤回,初审完成后转至开课学院开展审核。

(三)开课学院审核。10月25日前,各开课部门完成学生申请认定与转换课程的审核工作,在申请表签署意见后,转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四)材料报送。10月28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转换申请表》和《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汇总表》统一报送教务处。

(五)教务处复核。教务处对拟认定与转换学分的名单开展最终复核,并按规定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正式公布结果。

三、注意事项

(一)学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按流程提交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项目认定学分。

(二)各教学单位要扎实做好申请指引和审核工作,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流程,对工作中不负责任、徇私舞弊的,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逾期未提交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的,视为学生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附件:1.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

2.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汇总表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