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育装备与应用案例分享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2.0,充分挖掘和展示我校教育装备与应用创新的实践成果,发挥教育技术、资源与装备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育人质量中的支撑作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教育装备与应用案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活动以学校作为案例申报主体,我校各学院可结合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实际组织申报,鼓励联合相关教育装备与应用研发机构、技术服务企业等支持单位共同申报。同一案例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案例内容
案例需紧密围绕教育技术、资源与装备高质量发展核心要求,结合教、学、管、评、研等教育场景,突出“赋能教育实践”核心方向,分为以下四大类别:
(一)智慧校园类。数字化建设及基础设施、智慧校园系统平台、智慧校园专用环境、线上教学应用等。
(二)平安校园类。校园安全系统、人员管理系统、安全应急教育等。
(三)教育装备类。视听设备、实验教学装备、音体美装备、心理健康装备、科学教育装备、学前及特教装备等。
(四)解决方案类。教育平台建设、数字资源开发与应用、学习延伸、创新应用等。
三、案例要求
(一)案例应结合本校教育工作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教育装备与应用效能,在推广和创新应用上已取得明显成效,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案例材料力求简练、层次清楚、逻辑合理,不得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需提供数据对比(如应用前后教学效率、装备应用使用率、安全事件发生率变化)、用户反馈(教师、学生、家长评价)等实证材料。
(三)案例申报如有图片、视频等材料(如装备应用课堂实录、实践场景演示),需在上传案例时一并提交,视频时长及格式按数字馆平台(https://zhanlan.ncet.edu.cn)要求执行。
四、申报事宜
1.我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12点,逾期提交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请各学院于截止时间前将报送材料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1979490241@qq.com。报送材料包括:《教育装备与应用案例申报表》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的扫描件及全部支撑材料(含数据对比、用户反馈、图片视频等)打包报送教务处,文档名称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负责人+案例名称+申报类别。
2.校内评审。教务处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评审,按照省教育厅“案例应覆盖智慧校园、平安校园、教育装备、解决方案四大类别”,每类择优推荐1-2个案例并予以公示。
五、成果运用
1.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将组织专家团队对省级推荐案例进行审核推荐,部分案例将在数字馆平台上展示,供交流学习;
2.根据案例分享情况发放参与证书,分为创新案例证书和典型案例证书两类;
3.精选符合教育技术、资源、装备高质量发展方向、具有突出创新价值的案例,推荐至相关期刊发表并优先邀请参加部省级线下展览。
附件:教育装备与应用案例申报表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