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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康职教字〔2020〕8号),近期将开展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采取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合并部署、同步实施的方式,中期检查重点考察项目进度、经费执行及阶段性成果情况;结题验收重点考察目标完成度、标志性成果及示范推广成效。(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一)已到建设周期的项目:同一项目同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验收材料,中期检查结论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参考;

(二)未满建设周期的项目:仅参加中期检查。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1月20日

项目组准备材料,所在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汇总

11月23日17:00前

材料报送与项目变更申请截止

11月24日—27日

教务处形式审查,11月27日前补正截止

12月上旬

会议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要求

(一)各类成果统计至2026年10月31日,同一项目前后数据必须一致;

(二)结题验收项目按“中期检查报告在前、结题验收材料在后”合并装订,中期检查项目只报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统一使用附件模板,佐证材料需自行配备目录;

(三)各单位汇总提交电子版材料,每个项目单独建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类型+负责人+中期/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教务处,不接受教师个人报送材料;

(四)逾期未报送材料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项目终止处理;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撤销项目并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实施方案、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等认真进行自查,如实填写,并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各项目所在单位要详细了解每个项目的建设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并提出审核意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果,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三)对各单位审核通过的项目,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工作联系人:胡婷婷,邮箱:3122448482@qq.com

办公室:东区2栋814

 

附件:  1.校级质量工程中期检查暨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2.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4.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研究报告

5.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6.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暨结题情况汇总表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6年10月20日